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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竞争性磋商 2023-09-14 纠错
项目编号: GSJR-20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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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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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公告

****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公告

****受****市口腔医院的委托,就****市口腔医院雁滩新院医用家具采购项目以****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磋商文件编号:****-****-***

*、预算金额:**.*****元

*、磋商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

沙发

*

*

办公椅

*

*

办公台(挂号收费边柜)

*

*

办公椅

*

*

沙发(休闲沙发)

*

*

洽谈桌

*

*

办公椅

*

*

连排椅(候诊椅)

*

*

操作台

*

**

口腔边柜

**.**

**

诊室吊柜

*.*

**

移动柜

*

**

隔断

**.***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证合*”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活动前*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及“信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原件)。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将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发送至投标人登记的邮箱中。

*、报名费用、方式

报名费:人民币***元(报名费交款方式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发送至*********@**.***。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报名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注: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用缴纳凭证截图(加盖公章)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及在邮件中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全称)及联系人、电话、邮箱。若因投标人登记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年*月****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室(****市****区名城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市口腔医院

址:****市****区皋兰路**号

联系人:****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址:****市****区名城广场*号楼****室

联系人:****

话:***********

*、发布媒体****经济信息网。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不能及时获取磋商文件及后续更正补充内容等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公告期限

*个工作日。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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