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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场渗滤液运行耗材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3-07-21 纠错
项目编号: 新安政采磋商(2023)0161号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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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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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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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场渗滤液运行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号
****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场渗滤液运行耗材项目,保证渗滤液设备运行,渗滤液处理所需耗材,如:酸性清洗剂、碱性清洗剂、专用阻垢剂、滤芯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宏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天伦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琥珀名城*号楼*单元*楼东户 ***,***.**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元
*、评审专家名单
张菊香、孟琦、孙继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原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元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县建设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涧西区创业路**号嘉汇国际(创业路与合欢路交叉口)***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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