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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酱香白酒科研所基础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招标预告 2018-03-19 纠错
项目编号: GZWH-2018-151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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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酱香白酒科研所基础科研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 *、项目名称: ****酱香白酒科研所基础科研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梯度***仪
  • *、产品用途: 检验检测
  • *、进口理由: 本次采购的仪器设备为检验检测设备,须保证检验的稳定性、准确性、可靠性。因考虑目前国内产品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特需购置进口产品。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 *、公示期:****-**-**至****-**-**
  • *、***项目:
  • **、采购人名称: ****酱香白酒科研所
    • 联系地址:****省****市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号时代广场名仕楼**楼
    • 项目联系人: 项目*部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市财政局
    • 联系地址:****省****市市府路**号
    • 联系人: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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