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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有效)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采购周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标-中标结果 2023-06-30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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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年度采购周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集采办字〔****〕**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办发〔****〕*号)有关规定,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首年采购周期已于****年*月**日到期。现就做好第*年度采购和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

(*)机构范围。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参与。

(*)品种范围。****公布的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采购周期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我省第*年采购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有关工作要求

(*)规范产品挂网和价格。人工关节集采中选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在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挂网,配送、手术专用工具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中选价格内。伴随服务包括提供合规的“跟台”服务、协助组装工具、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导、手术操作培训等。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支付。医疗机构统*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差率”收费,非专用的动力工具、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医疗服务费用中。医疗机构和第*方机构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

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中包含中选产品部件的,按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如非中选人工关节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不高于该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

(*)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详见附件);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适量采购其他质优价宜的人工关节产品。

(*)加强医保政策协同。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和中选价格确定。中选产品的采购货款实行医保基金与供货企业直接结算,根据医疗机构和企业在招采管理子系统发生的网上采购数据确定结算金额,由省本级和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按《****省医保基金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谈判药品周转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与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签订集中带量采购医用耗材货款结算协议,明确结算方式和责任义务,落实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政策,保证周转金及时拨付。

(*)确定配送关系及签订协议。中选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建立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手术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用。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要求签订*方协议。

(*)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中选生产企业为供应保障的第*责任人,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管理,及时响应医疗机构发送的网上采购订单,确保按医疗机构需求足量及时供应中选产品。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生产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设区市或县(市、区)医保局建立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方在内的工作联络群,通过工作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机制确实保障集采产品的落地使用。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发送给配送企业的订单超过**小时未响应,向医保部门书面报备(县级医疗机构向县医保局报告,市级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报告,省属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报告),相关医保部门及时在*个工作日内汇总形成延迟响应清单,发送给配送企业,督促相关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到位;被督促的配送企业无不可抗力原因再次超过**小时仍未响应的,县(市、区)医保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设区市医保局,通过约谈、暂停拨付预付金直至建议生产企业取消配送企业的委托资格等方式,督促配送企业切实落实配送计划,强化供应保障。配送企业联系方式由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提供。

(*)加强动态监测分析。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应按规定加强对生产企业的中选产品生产和质量、经营企业的中选产品供应情况、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中选产品采购、配送和使用行为等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每个季度第*个月对上季度的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能按要求履行供货义务的企业,可采取约谈、责令整改、公示通报等措施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省医药价格与采购服务中心,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处理。省属医疗机构的相关监测工作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应深刻认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同配合,强化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确保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联系方式: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 ****-********

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 ****-********

附件: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第*年协议采购量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机构第*年协议采购量

****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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