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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黄县亲水湾及城北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采购编号:FZJH-2016-G027)投诉处理决定

招标-其他 2016-09-09 纠错
项目编号: FZJH-2016-G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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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县亲水湾及城北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投诉处理决定

宜财购决﹝*****

关于****县亲水湾及城北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

投诉处理决定

海澄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关联单位:

因投诉人海澄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亮 电话:***-********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工业园***号),对被投诉人****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 地址:****市赣东大道****号锦绣华庭小区*号楼*单元***室)代理的****县建设局亲水湾及城北污水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日向我局投诉。经我局对本项目****活动中的相关材料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认为:招标公司的回复偏离实际情况,在设置排他性条款,排除了国内专业的*体化泵站制造商,降低了招标的竞争性,有排斥国产品牌之嫌;招标文件第****.*重要技术评审表中的技术要求需全部满足,否则技术为*分,此种评分规则是非常不利于进行充分商务竞争的,为围标创造了空间,风险很大。

对此,我局对相关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结合******日评标专家对该项目的评标说明:“****县亲水湾及城北提升泵站设备采购(招标编号:****-****-****)评审过程中,资格合格的*家投标单位中有*家‘技术部分’响应为*分,不具备竞争性,此次评审作废标处理。”

现根据《****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条第(*)项规定,我局决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针对本项目评审专家的上述说明反映的问题进行修改,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及关联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起**日内进行行政复议或*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县财政局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县财政局人秘股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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