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我镇决定对****寿春镇古城村村组路灯工程(*里长渠路灯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包人名称:****寿春镇人民政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个标段(不接受联合投标)
****寿春镇古城村村组路灯工程(*里长渠路灯项目)。
*、项目规模:路灯数:**盏以上。
*、规格要求:灯杆:高度**,优质钢材,大型卷杆机*次成型,埋弧焊自动焊接,热镀锌喷塑。壁厚***以上。
***的光源:*** 品牌光源
控制器:每天工作*-*小时,阴雨天正常使用**天
太阳能板:高效多晶硅电池板*块,****以上
锂电池容量:****以上
混凝土底座:************** 钢筋Ф**以上地脚笼
配套电缆:铜芯线
备 注: *、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时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公告提供的货物规格要求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发包人的需求。 *、本项目分为*个整包。预算审计下浮*%金额(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资金来源:****
*:资质要求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报价要求
(*)使用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应当*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所报价格须包含产品费用、主材及辅材费、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检验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报价单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报价须知
(*)报价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盖红章的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授权委托书;
*、交易员身份证;
*、报价单;
*、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评审小组:*人,依法组建。
*、定标方式:①采取合理负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②取实际参与报价企业的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平均数(*分比保留*位小数,第*位*舍*入),如报价单价等于该平均数的为预中标单位,如报价单价没有等于该平均数的报价,取低于该平均数的最接近报价单价为预中标单位,如出现*家或*家以上报价相同的预中标单位,采用现场摇号方式定标。
**、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报价方式: 现场递交,在****年*月*日*:**-*:**时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通淝路(寿春中学斜对面)寿春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现场。
**、联系方式
地 址:****寿春镇人民政府*楼会议室
联系人:****(寿春镇扶贫办)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艳(寿春镇招标办)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