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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中标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3-05-05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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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中标公告

*、项目相关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公告于****年*月**日发布,*月**日开标,因参与投标机构不足*家,未能成交。****年*月**日我局再次发布****公告,*月*日下午**点第*次开标,参与投标单位*家,经竞争性磋商,现将拟中标机构予以公示:

中标机构:****

中标价格:*.**元(大写:****元整)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建设大厦****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市建设大厦****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省****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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