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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验用标准物质、试剂、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中标结果 2022-11-25 纠错
项目编号: HRCZB-2022-11-01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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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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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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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验用标准物质、****、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验用标准物质、****、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人民大道中段(原龙安区物价局临街房)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 **** 理检科检验用标准物质、****、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志英 刘玉宏 王冬梅(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及【发改办价格(****)***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现金或转账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省****市****区自由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豪商务*楼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检科检验用标准物质、****、耗材和小型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采购单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志英 刘玉宏 王冬梅(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 *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区自由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金豪商务*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附件:
附件* ****疾控中心招标文件(最终版)**.**.*******疾控中心招标文件(最终版)**.**.***
附件* 扫描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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