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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3破2号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产权交易 2022-04-28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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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粤****破*号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统计报告

各债权人:

广州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行车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案第*次债权人会议以书面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人已于*******日统*向各债权人寄发第*次债权人会议纸质资料。

管理人现将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出席人数情况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户,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为**,***,***.**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为无财产担保债权。

出席第*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户,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合计**,***,***.**元,出席人数及其所代表债权金额均占债权表经管理人审查核定的债权人数及债权总额合计的***%

*、表决票发放、回收情况

第*次债权人会议共发放表决票*张,于表决票的截止日期前收回表决票*张。

*、表决票统计结果

表决《广州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

同意该项提案的债权人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广州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分之*以上。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报告。

广州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

附:

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统计情况》


附:

《广州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表决票统计情况

债权表

出席会议情况

表决票统计情况

序号

债权人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合计

(人民币元)

同意

反对

弃权

*

肇庆市奥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

出席

*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

出席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

出席

*

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

出席

*

广州羊城通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

出席

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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