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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潢川县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的通知

招标-邀请招标 2021-12-17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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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各单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但也还存在着工作职责不够明晰、权利义务不对称等问题,亟需进*步明确和规范。为进*步规范****行为,强化****相关方的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县****行为规范

[点击下载]*****月**日

附件

****县****行为规范

第*章 总则

 第*条 为规范****相关人行为,保障****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等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条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不纳入****管理,由单位自行组织采购。

第*条****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由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督管理、投诉处理等职责。****工程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或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来源采购方式的,财政部门履行监督管理、投诉处理等职责。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条 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法;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适用****法。

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活动,借鉴****相关法规执行采购的,由采购单位或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投诉处理等职责。

 第*条本规范所称****相关人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监督管理部门,评审专家。****行为规范是****相关人在****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准则。

第*条 ****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采购人有组织招标采购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采购活动,不具备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活动能力的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但均需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开展采购活动。*个项目中既包含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内的品目,又包含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内的品目,按预算金额比重大的品目划分属性。

 第*条 ****相关人应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章 招标

第*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方式采购:*.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条 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县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县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评审因素量化到相应区间的,各区间应对应不同分值。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且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第*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公告期限;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第**条 采用****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

(*)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用第*项或者第*项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倍。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并存档。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第**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第**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章 非招标方式

第**条 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可以依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

第**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县、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第**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经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经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县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按规定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次后,只有*家供应商(包括销售商、代理商)实质性响应的,且招标文件资格条款没有唯*性的。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组织论证,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并报财政部门,公示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可以不用按照****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第**条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非招标方式采购活动。

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应组织评审专家参与采购文件的制定,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

第***条 采购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第***条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家。

第***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章 采购人行为规范

第***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条 采购人是****项目采购和履约管理的主体,履行具体采购操作职责,并为自己的采购行为负责。采购项目需要立项的,采购人在报财政部门前需自行完善立项手续,否则责任自负。采购资金未落实的,采购人不能启动采购程序,否则责任自负。采购人在采购方式的自主选取、代理机构的选择、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需求的制定、信息发布、质疑答复、开评标活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采购资金的支付中为责任主体,均需依法依规严格采购行为。采购人就相关事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按委托事项承担同等责任。

第***条 采购人要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归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牵头做好****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要进*步明确本单位相关机构在****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编制****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要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工作的管理。采购进口产品、****方式变更、单*来源采购等工作,要建立内部会商制度。单*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招标活动中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可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应成立单位****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可由办公室(财务)、业务科室、履行监督职责的科室或相关机构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执行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活动和****限额标准以下较大金额项目的采购,具体金额标准由各单位集体研究确定。

第***条 采购人应按照年度预算申报****项目,不得将应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未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采用其他方式自行采购,规避****监管部门监管。对纳入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管理的要按照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有关规定执行,办公设备家具配置不得超过相关标准。

第***条 在*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个预算项目下的同*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

第**条 采购人需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加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购买环保产品的力度,凡采购产品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必须执行财政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严格控制进口产品采购,凡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都要采购国内产品。认真落实软件正版化,新购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对需要购置的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需单独列示,*并作出购置计划,支持采购国产正版软件。

第***条 采购人认为采购项目属于涉密项目或具有涉密性质的,需主动向****监管部门提出,并提供必要说明。采购人认为相关采购信息不能公开的,可不予公开。

第***条 采购人制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采购项目质保期限外的维保或升级维护费用较大的,可能还需原中标企业提供的,应在采购文件的评分办法中,将主要易损部件或维保升级费用及标准列为评分因素。做为后续维保及升级费用的参考依据。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采购人在****招标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强制或串通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在招标文件中指定特定的品牌、生产(供应)商和含有倾向性的内容。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并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采购人可按法规规定比例委派采购人评委代表,采购人必须委派*名采购人代表和*名人员监督。授权代表人选需经该单位研究决定,并出具法人授权函或委托函。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人员需参与专家抽取、开标、评标活动的全过程,并签字。采购人认为以上委派人员信息需保密的,相关授权及身份证明可在抽取专家前**分钟现场向交易中心人员提供查验。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第***条 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合法有效的补充文件与中标人在**日内签订****合同,不得在签订合同时与中标人签订有悖于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或补充合同。采购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必须提供明晰确凿的证据材料。

第***条 采购人对****项目要依法履约验收,参与评标和前期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人,实行采购同验收相分离。

第***条 采购人应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接受检查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条 采购人在招标活动开标前应严格遵守招标纪律,不得泄露招标秘密,影响招标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性。

第***条 采购人在招标活动中,不得与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或他人利益。

第***条 采购人在****活动中有违反上列情形之*,情节较轻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章 采购代理机构行为规范

第***条 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

第***条 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县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条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做好项目台账,包括采购金额、项目名称、资金节约率等信息,并接受财政部门考核。

第***条 采购代理机构要按所代理事项依法依规为采购人服务,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开评标活动、质疑处理。采购文件不应有歧义,评分办法应清晰明了,要减少主观分设置,相关评审因素必须量化,便于评审专家评审。相关评审表格应提前准备好,确保评审工作准确高效。采购代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条 采购代理机构要制定本机构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工作纪律,制定开评标相关流程标准格式模版,规范有序组织开评标活动;要配置和完善评审现场设备、设施,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需自行组织录音录像的,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并存档;要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依法解释采购文件,组织投标人澄清;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可以提示评审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要对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和评审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第***条 ****货物和服务评标的评审专家从财政部门建立的****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抽取通过省财政厅****。如遇突发故障,系统无法抽取的,报财政部门同意后,相关抽取人员在采购人、监督人监督下,可通过省综合专家库抽取或人工随机通知,抽取人员需做好故障原因记录及抽取记录,采购人、监督人需在记录表上签字。招标项目需要从外县或省级****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需提供采购人理由说明,并同专家抽取申请表*同提交本级****管理部门。县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条 开始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要核对评审专家的身份证明,告知评审工作纪律和评审回避要求。开始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督人员要制止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擅自离开评审现场,制止评审专家不按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制止评审专家的违法违纪行为,制止记录、复印、拍照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第**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会同采购人严格按照****质疑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解释或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必须经过客观调查、充分查证、需有理有据。代理机构同采购人对质疑答复需统*意见,共同加章;意见不*致的,代理机构应将相关情况书面报****监督管理部门。对于质疑答复答非所问,敷衍了事的,****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后,*至*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公司本级新代理项目。被质疑事项事实清楚的,有关法规明令禁止的,通过质疑程序可以认定的,代理机构仍对被质疑内容拒不修改或不依法依规答复的,最终导致供应商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后,*至**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公司本级新代理项目。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年,不得违反规定伪造、隐匿、销毁应存档备查的采购文件。

第***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承办****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本规范所列各款之规定,违背上述规定之*,****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如有违法所得,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以上处罚外,****监督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采购代理机构通报批评,直至暂停*至*年****代理资格。

第*章 评审专家行为规范

第***条 评审专家是指符合****相关规定,符合《****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

第***条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评委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评委代表参与评审活动,采购单位已入选****评审专家库内专家必须回避本单位评标。

第***条 评审专家要自觉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没有不同意见。

第***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委会成员要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认真阅读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或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主观分必须独立打分,严禁商议打分。

第***条 评审委员会如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或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或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或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起草并签署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要现场告知供应商无效原因,供应商可以现场向评审委员会解释,认可的,供应商需现场签字确认,现场取证。

如采购人需要,评审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

第***条 对于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响应条款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履行的投标文件缺陷,经过采购人认定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可以澄清后继续评审的,评审专家不得随意废标。评审专家不应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等。

第***条 评审专家有以下情况者不再担任评审工作,财政部门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

(*)本人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不能继续满足****评审工作要求;

(*)在参加****活动中不遵守客观公正等职业道德规范,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有其他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因身体等其他原因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

(*)财政部门认为其不适宜继续担任****评审事项的。

第**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的,财政部门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及产生不良影响程度处以通报批评、暂停参加****评审活动*-**个月等处罚: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工作的;

(*)同意参加评审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与评审未在开标前及时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影响****工作的;

(*)在知道自己被抽取为项目评审专家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间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评审中存在错误,影响评标结果或不按照****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的;

(*)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审复核或者参加评审复核但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第***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的,财政部门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收受参与****活动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违反****规定向外界泄露有关评审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信息,给招标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评审专家之间通过各种方式,私下达成*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标结果的;

(*)以****专家名义从事有损****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条 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条 评审专家在县区评审时,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事实的,由各县区财政部门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县****监督管理部门。

第*章 供应商行为规范

第***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条 供应商参加****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条 供应商在参与****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的,处招标金额*分之*以上,*分之*以下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年内禁止参加****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中标无效。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中标的;

(*)向采购人、评委、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补充的法定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有悖于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第***条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补充文件(资料)履行中标后的所有义务。在履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至*年内禁止参加****招标活动,并予以公告。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在履约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生效的****合同等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第*章 ****监督管理部门

第***条 ****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 主要履行制订****政策及管理制度,拟定采购目录、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方式的变更审批,履行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投诉处理事宜及监督检查职能,****各方按有关规定开展****业务提供指导

第***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活动实施监督,发现采购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报财政部门。

第**条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项目的采购活动进行检查,依法依规开展投诉受理工作,****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章 信息发布

第***条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依法依规发布项目信息,将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需求、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果等信息,按照法定的公告时间和期限,及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省****网”是中国****网****分网站,也是省财政厅指定的全省****信息发布媒体。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在“****省****网”公开。为扩大信息发布渠道,****相关信息可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但发布的内容、日期、时效等以“****省****网”为准

第***条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依法依规自行发布项目信息,并为信息内容负责,财政部门对信息发布不予审核

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现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及时建议信息提供者修改;信息提供者拒不修改的,应当向信息提供者同级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第***条报名期限截至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第***条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章 质疑投诉行为规范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等信息。

第***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第***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条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投诉书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同*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同*环节投诉事项应*次性提出。供应商投诉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能证明供应商的请求成立的必要材料。

第***条 按照谁投诉谁举证的要求,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第***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的,财政部门将驳回投诉:

(*)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第***条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活动:

(*)捏造事实;

(*)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第**章 附则

***条 本规范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条 其他未尽事项依照****相关法规执行。

***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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