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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旗县李店镇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1-10-15 纠错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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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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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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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年****县李店镇*.**亩****项目第**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县李店镇*.**亩****项目

**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县李店镇*.**亩****项目****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第**标段中标候选人已确定。现将本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及标段名称:****年****县李店镇*.**亩****项目**标段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省源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见本企业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见本企业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

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冯飞

*级

************

**********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元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见本企业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见本企业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谢潘潘

*级

************

豫水安**********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企业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见本企业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项目名称和地点、获奖情况、文件号等内容)

见本企业诚信库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有无在建工程

执业资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王永豪

*级

************

豫水安**********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原因及依据

*

\

\

*

\

\

*、报价修正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修正前报价

修正后报价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投标人评分情况

*

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

名称

评委*

评委*

评委*

评委*

评委*

*

****水诚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

*.**

*

****元丰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

*.**

*

****省源程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

*.**

*.**

*.**

*

****永坤水利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

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

名称

评委*

评委*

评委*

评委*

评委*

*

****水诚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

**.**

*

****元丰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

**.**

*

****省源程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

**.**

**.**

**.**

*

****永坤水利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

**.**

**.**

*

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

名称

报价得分

总得分

*

****水诚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元丰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

*

****省源程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

*

****永坤水利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年*****时**分至****年**月****时**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媒体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时间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市卧龙区工业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向北***米****号

监督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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