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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21破5号四川广达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二次公示)

产权交易 2021-09-09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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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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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川****破*号**** 职工债权表(第*次公示)

****

职工债权表(第*次公示)

各债权人:

*******日,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作出(****)*****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对****进行重整。现管理人将****职工债权表依法进行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职工债权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金额

债权类别

*

王允雷

***,***

职工债权

*

胡成

***,***

职工债权

*

刘祿恺

**,***

职工债权

*

盛兴凤

***,***

职工债权

*

邓小英

**,***

职工债权

*

黄子杰

***,***

职工债权

*

李扬英

**,***

职工债权

*

刘玉全

***,***

职工债权

*

牟必畅

**,***

职工债权

**

余晓勇

**,***

职工债权

**

王琳

***,***

职工债权

**

曾杰

***,***

职工债权

**

*修全

***,***

职工债权

**

徐静玲

**,***

职工债权

**

董欢欢

**,***

职工债权

**

周静

**,***

职工债权

提示: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破产重整受理后未予支付的工资,将依法调整为共益债权。

*、请各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债权表*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以便于管理人进*步审查核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据审查认定结果认定为无争议债权,并据此制作《无争议债权表》报送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依法裁定确认。

邮寄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华夏·上海城售楼部

收件人:王律师、****

电话:***********

****管理人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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