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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 气质联用仪等设备(项目编号:JG2017-109)更正公告1

公告变更 2017-03-24 纠错
项目编号: JG2017-109中医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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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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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中医药大学 气质联用仪等设备(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中医药大学 委托, **** 以 **** 方式,对 气质联用仪等设备 实施****。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原公告主要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气质联用仪等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和内容
*.更正事项:第*包设备技术指标变更
*.更正日期:****-**-**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刈
*.联系电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医药大学
*.采购人地址:****市南开区鞍山西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河东区*新村*区嵩山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中医药大学****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中医药大学****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 ****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采购项目编号:******-***)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活动。
特此证明。

****年**月**日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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