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设备仪器(激光破膜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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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省第*人民医院设备仪器(激光破膜仪)****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省第*人民医院设备仪器(激光破膜仪)****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省第*人民医院设备仪器(激光破膜仪)****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第*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省第*人民医院设备仪器(激光破膜仪)****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数量-最高限价
激光破膜仪-*套-人民币***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省第*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采用****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符合下列情形之*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方式采购: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分之*的;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具体理由
本项目“激光破膜仪”设备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均仅有*家投标人“深圳市妙泉仪器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不足*家,该项目*次公开招标失败。
经专家论证,由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邀请“深圳市妙泉仪器有限公司”并采用****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尽快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的第*种情形,拟采用****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采购公示。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深圳市妙泉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溪社区金业大道***号生命科学产业园**栋***
*、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省第*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号
联系方式:刘工***-********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楼
联系方式: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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