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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

招标-其他 2019-03-04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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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步增强消费动力,提升开放水平,改善民生品质,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商务委员会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号),现将****市商务局《关于申报****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进行转发,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时限

  第*批商务发展的项目截止到****年*月**日前,由区商务委统*汇总上报市商务委。另除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支持方向外,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

  *、项目报送要求

  项目申请材料*式*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商务委。地址:****区永华南里**号楼

  *、项目报送方式

  第*、*、*、*、*、*项,报送区商务委流通科***室,电话********

  第*、*、*项,报送区商务委商务流通行业服务中心***室,电话********

  第**、**项,报送区商务委外经贸发展科***室,电话********

  *、其他说明

  以上项目可直接咨询市商务委相关处室。

  ****市****区商务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市商务局关于

  申报****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步增强消费动力,提升开放水平,改善民生品质,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商务委员会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号),现将申报****年度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方向和重点

  资金主要支持**个方向,重点支持商务发展领域内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促消费、稳增长,推动保障民生的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推动商业便民利民发展的项目等。优先支持符合政策的公共平台建设和典型示范类项目。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项目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

  (*)在****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项目单位的申报材料应准确、真实;

  (*)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项目已获得或将获得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书(点击下载);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点击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点击下载);

  (*)****年商业流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点击下载);

  (*)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单位近*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升级改造类项目需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报指南中有明确材料要求的还应*并提供。项目申请材料*式*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区级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申报时限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项目,我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为提高项目申报、审核效率,各区商务委、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第*批项目请于****年*月**日前汇总上报。

  *、工作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

  (*)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各初审单位应积极组织指导项目申报,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指导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它事项

  (*)具体支持内容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市商务局对本通知负责解释。

  (联系人:财务处 宋欣;联系电话:********)

  附件:*.****年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项目申报指南

  *.推进连锁经营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促进餐饮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居民服务业规范化项目申报指南

  *.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肉菜流通追溯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互联网+流通”创新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促进现代物流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商业流通发展领域节能降耗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商务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总部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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