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 建设地点:****县*星乡*斗村龙洞湾和老窑厂。 *.* 建设规模:围墙界碑界桩:新建文物保护围栏围墙****米、界碑界桩**个;文物保护标志:龙洞湾遗址、老窑厂遗址文物保护标志碑*块,****冶锌遗址群保护区入口标志构筑物*处;防灾减灾设施工程:冶锌遗址群周界****米边坡治理工程,冶锌遗址群周界****米溪沟治理工程;临时管理房:巡护管理临时板房*座,含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临时公共厕所: *座,建筑面积**平方米;巡护步道:简易巡护步道****米; 水池:蓄水池*口, *立方米(*米╳*米╳*.*米)。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 招标范围:其主要建设包含但不限于:(*)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土石方部分、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内外砌体抹灰、内外墙涂料、强弱电及给排水安装、天棚吊顶、化粪池等;(*)室外环境工程部分:围栏、老窑厂遗址边坡加固和巡视道路、沿现有公路设置截水沟、标示、界碑、简介墙砌筑装饰等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 个月。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文物保护或修缮工程*个及以上业绩。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时**分,地点为****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土家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县*安街道都督大道好望山公园(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安街道*寿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