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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中心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开招标 2020-10-22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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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 信息索引号: ******************/****-******
  • 信息名称: 招标公告
  •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市****项目现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内容:

****市****项目。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机房改造能力的供应商。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同时参加****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违法记录的认定标准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被****市****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资格期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号)规定,信用等级为*类、*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年**月**日下午**时前,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招标方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质疑以书面方式提交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中心****(****-********)。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下午:**:**-**:**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市西城路**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中心****办公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年**月**日上午*时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不受理。

*、开标地点:****市宾王路***号*座环保局*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其他招标信息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控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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