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相关情况
****校园****项目(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组评审,结果如下:
预中标单位:****润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格:*****.**元。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在请在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向****招标办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高教园区文津西路**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招标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