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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扶持对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闻资讯 2020-08-14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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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扶持对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扶持对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经科(经促)局: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佛府办函〔2019〕360号),按照《“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建设工程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商务局,制定了《2020年“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扶持对象认定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2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其中,“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农餐对接配送企业(直销店、配送企业)及“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采购供销网络平台项目,各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后,拟定初步名单征求所在区经科(经促)部门意见后上报。

  (二)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网上申报后,申报单位通过平台打印编制纸质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及按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以正式请示件的形式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省直或市直单位、市属社会组织等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采用统一封面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材料装订以经济、实用、易于保存为原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概退回。

  (二)项目资金管理参照《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农〔2016〕160号)执行。

  (三)请各区认真对待,对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中有何疑问,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或市商务局反映。

  附件:

1.2020年“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扶持对象申报指南

  2.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商务局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李乐珍,联系电话:8328 6115;市商务局:曹昱,联系电话:8399 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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