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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中医医院采购彩超,宫腔镜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招标预告 2020-06-05 纠错
项目编号: DSLPS2020ZB-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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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详情
  • 项目进度

正文

****市中医医院采购彩超,宫腔镜项目进口产品公示
  • *、项目名称: ****市中医医院采购彩超,宫腔镜项目
  • *、项目编号: ***********-***
  • *、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宫腔检查镜:*套; 彩超:*套。
  • *、产品用途: 诊断医疗。
  • *、进口理由: 国产设备技术参数不能满足医院临床的使用需求。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医用设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采购的进口产品。
  • *、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 *、公示期:****-**-**至****-**-**
  • *、***项目:
  • **、采购人名称: ****市中医医院
    • 联系地址:****市向阳北路*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联系地址: ****市钟山区德宏社区白鹤安置小区*号楼***室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水城县财政局
    • 联系地址:水城县双水兴县路
    • 联系人:欧阳老师
    • 联系电话:****-*******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 附件:
    1. 中医院彩超进口产品论证资料*.***
    2. 进口产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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