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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土地矿产 2020-05-29 纠错
项目编号: 莒自然告字﹝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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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度

正文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莒自然告字﹝****﹞**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要求

*****-**

青岛路以东、规划威海路以北

*****

**.***亩)

住宅用地(人才公寓)

住宅**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路以北、规划支路(芙蓉街)以东

*****

**.**亩)

住宅用地

住宅**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会盟路、玉皇山路以东

*****

**.**亩)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商服:**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会盟路、玉皇山路以西

*****

**亩)

住宅用地

住宅:**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超过**%

*、竞买申请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及付款方式

(单位:*元,人民币)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加价幅度

付款方式

*****-**

****

****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

***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个月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

*****

*、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锁、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交易要求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交易平台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公告事项、规划部门的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公开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申请人可于****年***日至****年***日,登*网上交易平台向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实际付款人需与申请人*致)。申请报名时需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提交如下资料的纸质文件:

①竞买申请书(从网上交易平台下载后打印);②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④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平台提示操作,到账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年*****:**

报名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年*****:**时。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号宗地:****年****:**时至****年***:**时。

*.*****-**号宗地:****年****:**时至****年***:**时。

*.*****-**号宗地:****年****:**时至****年***:**时。

*.*****-**号宗地:****年****:**时至****年***:**时。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平台询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平台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人需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

*.根据*****-**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该宗国有土地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套数不低于***套,单套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另外,人才公寓管理服务用房不低于****平方米。根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的函》确定的建设及销售要求:人才公寓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人才公寓建成后,由竞得人将人才公寓管理服务用房、**套人才公寓及其土地无偿移交县人社局,****人才公寓按照成本价(由竞得人对成本价进行核算,经县人才公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核后确定),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销售(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人才公寓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使用,*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内为有限产权。销售及售后管理按照《****人才安家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莒发〔****〕**号)执行。在竞得该宗土地*个工作日内,由竞得人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日内,竞得人持《监管协议》、《成交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号地块成交后,由竞得人负责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对未通过评审、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根据县政府要求,*****-**号地块与*****-**号地块*并搭配出让,同时加价、同时竞得,由按土地招拍挂价格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沿城区会盟路规划建设*栋达到*星级标准的酒店(由县文旅部门验收确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未经县政府同意,得人**年内不得酒店项目资产处置给第*方本着“先建设商业、后建设住宅”的原则,在星级酒店项目建设进度达到正负*时,竞得人可办理不超过住宅开发总量**%面积的预售手续;在星级酒店主体建筑面积完成**%以上得人方可办理住宅剩余面积的预售手续。得人按有关规定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由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土地竞得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与****人民政府、陵阳街道办事处签订《监管协议》,约定上述监管责任;**日内,竞得人持相关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号、*****-**号地块成交后,由竞得人负责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报告的专家评审工作,对未通过评审、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的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互联网络及有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竞买人以变更公告为准。

*.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

出让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银杏大道***

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信息库信息(****://******.******.***.**),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现场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锁。

*)下载《**证书办理材料》,找到对应用户模板,填写完整后打印盖章。

*)现场办理需带齐办理材料。

*)办理时间:周*到周* 上午:**:**—**:** 下午:**:**—**:**(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办理地点:****省****市政务服务大厅*楼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办理处(**号、**号窗口)(烟台路***号)、****为民服务中心*楼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科

*)现场办理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

技术支持**号:**********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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