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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杨林华 | 成立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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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721万 | ||
企业类型 | - | ||
所属行业 | - | ||
注册地址 | 洪雅县洪川镇修文路三段143号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国有林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生态保护为主要责任,将主要功能定位于培育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承担我县国有林区范围内(含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洪雅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工作,逐步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体系,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机制,负责有害生物测报调查、防控工作,开展森林资源信息调查和生态公益林效益监测工作。承担大熊猫栖息地监测保护工作。抓好林业项目申报与实施。积极培育健康养生产业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发挥生态效益和旅游经济效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