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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张萍 | 成立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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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28万 | ||
企业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地址 | 眉山市彭山区寂照街108号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的保护修复服务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服务工作。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林业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措施。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事务性工作。负责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审定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绿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各乡镇(街道)园林绿化建设和森林小镇创建工作,组织城区园林式单位及园林式小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维护工作。 |